小白-咖啡 发表于 2015-9-11 15:19

只想问问是他做错了还是我错了 (已处理)

http://bbs.bbicn.co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277908&page=1#pid5714792
帖子在这里,我是1楼留言“要”的,看了下后续的留言都没有说“要”的
帖子内容已经删除了,就算注明了面交优先,这个帖子就我一个人“要”了,那就不存在优先不优先的问题吧



站内信截图。本来想想算了,亚克力的东西面交不易损,我也理解。
最后一句回复的意思“不是“卖家做错了”也不是“截胡的做错了”。

“是我做错了”!


探戈1944 发表于 2015-9-11 15:46

朋友算了吧,这种事太多,就当错过吧,哎。。。。。。

sunlin304 发表于 2015-9-11 15:47

论坛玩家之间的 交易最大的问题就是,,,很多人 根本就没有作为一个 卖家 的心态和资格。。不知不觉 自己已经变成一个履行市场秩序 的人。

ZIP 发表于 2015-9-11 15:52

已经知会当事人前来处理

applemens 发表于 2015-9-11 15:57

本帖最后由 applemens 于 2015-9-11 16:14 编辑

认罚。道歉。

terranxjq 发表于 2015-9-11 16:00

我个人感觉,既然要在一个论坛里发贴出售,就要先遵循这个论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矩,这也是对论坛和所有看贴者的尊重。如果这边挂着出售,别处也交易着,东西多行,要只此一件,还是一对一的比较好吧。

applemens 发表于 2015-9-11 16:03

本帖最后由 applemens 于 2015-9-11 16:14 编辑

不解释。道歉认罚。

ZIP 发表于 2015-9-11 16:04

13, 卖家在出售完相关物品后,请勿编辑清空楼顶的原图文, 只可修改标题
若出现纠纷,无论是谁的对错,一律按卖家的责任处理


4. 关于“卖家有权选择买家的权利”强制回帖的说明
一旦发帖者标注有“ 卖家选择买家的权利 或打包优先等特殊要求”,
无论成交与否,都必须一一跟帖对应的意向玩家和成交玩家

举例:
楼主: 张三发帖出售 一个西瓜,标价200RMB,卖家有选择买家的权利
2楼: 王五跟帖: 我要了
3楼: 李四跟帖: 我无条件要了
4楼: 陈七跟帖:包邮就要了
5楼: 谢六跟帖: 排队,我也要

最后卖家楼主张三在发帖后12小时内选择了5楼的 谢六 买家出售此200的西瓜。
那么张三就需务必 一 一 跟帖和 2楼的王五,3楼的李四 说明 :
“ 王五 ,非常抱歉,此西瓜已经出售给了5楼的谢六"(类似的内容即可)
“ 李四 ,非常抱歉,此西瓜已经出售给了5楼的谢六"(类似的内容即可)

同时也要在出售贴中对应跟帖说卖给了5楼的谢六
“ 西瓜 200RMB,私信给你 谢六 链接”

若卖家张三出售完西瓜未作出上述行为,那么跟帖的玩家有权投诉此卖家, 一旦属实本论坛会对卖家做出相应的惩罚
在12小时内选择出买家前,若出现N个跟帖要了的情况,卖家依旧需要一 一 跟帖回复告知 - “有特权就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”

12小时之后(允许有一定的时间差,即多10分钟左右)相关特权失效,
若卖家仍未跟帖说明出售给XX的情况下, 则卖家须一律按之前的有效跟帖先后顺序确定归属
按前面的举例,需出给王五。

鉴于某些卖家私下和QQ单方面联系,论坛未跟帖的玩家完成交易的的情况:

若卖家张三出售的对象不在本交易帖中的任何有效跟帖(跟帖重新编辑视为无效),
那么跟帖的玩家有权投诉此卖家,一旦属实本论坛会对卖家做出相应的惩罚

ZIP 发表于 2015-9-11 16:04

applemens 发表于 2015-9-11 16:03
如果我违规了。我接受。但甭拿态度说事。。。。你看看我们站内信的内容。我第一次和以后都怎么回的。他呢 ...

15, 本着保护本论坛的交易玩家的权利原则, 某卖家在不同论坛出售同一物品,
若按上述交易规则,本论坛买家买不到该物品(在别的论坛出售掉了),
那么此出售贴的卖家会被处罚,将被暂时取消交易版发布新主题的权限五个月。
所以呢,建议同一物品只单独选择某个网络交易版发布出售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

applemens 发表于 2015-9-11 16:07

本帖最后由 applemens 于 2015-9-11 17:08 编辑

ZIP 发表于 2015-9-11 16:04
15, 本着保护本论坛的交易玩家的权利原则, 某卖家在不同论坛出售同一物品,
若按上述交易规则,本论坛 ...
请ZIP大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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